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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SH:601033)2025-08-08 10: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董事,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 - 特定情形下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4][15] 履职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2]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总经理和未兼任董事的董事会秘书应列席[17][18] 委托出席 - 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表决意见应明确[18] 提议与召集 - 临时会议提议主体应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延期提议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7]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除外[24]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5] 暂缓表决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