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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688211) - 中科微至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SH:688211)2025-08-08 10:0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表述[4] 财务资助与股份交易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或直接向法院诉讼维护公司利益[11][12] - 新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规定[1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且结果及时公开披露[3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9] 独立董事规定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8] - 公司每年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60] - 连续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0]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7]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平台公告[67][68]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67][68]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中科微至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25项制度、新增《中科微至董高离任审计工作规则》等2项制度[74][75] - 《中科微至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4][75] - 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于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