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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3001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汤臣倍健汤臣倍健(SZ:300146)2025-08-08 10:01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审计评估并股东会审议[11]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9] 独立董事要求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专门会议审议[1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例外,需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2]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关联担保需审议披露[13] 累计计算与日常交易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2]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4]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4] - 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4]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或相关义务[14][21]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中介[15][16] - 与关联方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16] - 与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履行程序披露,不得变相资助[18] - 追究未按规定审议披露关联交易责任人责任[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