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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300146)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8月)
汤臣倍健汤臣倍健(SZ:300146)2025-08-08 10:01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 承诺履行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4] -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丧失控制权但承诺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义务应继续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6] 行为规范限制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非规定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财务、业务独立[6][7][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8]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等[11] 违规处理措施 - 控股股东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核实情况并收回所得收益[14] 控制权变更要求 - 控股股东出售股票致控制权变更,应兼顾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4] 质押与信息告知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考虑对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17]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等特定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1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控股股东应通知公司发提示性公告[20] 规范生效条件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