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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30065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金陵体育金陵体育(SZ:300651)2025-08-08 08:3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报告[9]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事项的重大合同,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需报告[16] - 涉及销售等事项的重大合同,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需报告[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0] 其他报告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22] - 公司发生达到特定标准的交易,如购买出售资产等需报告[7]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8] - 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需报告[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7] 信息管理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27] - 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向其他方披露需签保密协议[27] 责任与制度 - 发生应上报事项未及时上报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35]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38]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9]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9]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9] 报告义务人 -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会秘书、董事等人员和机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