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6]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0] 会议相关时间与要求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3] 会议文件与记录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等相关内容[26]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出席人员相关事项[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6]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0]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特别决议[40] 投票与选举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单独或合并计算持有会议上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可要求投票表决[43]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5]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及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4] 表决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46] 会议结束与决议公告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6] - 股东会决议应书面作出,由出席董事、高管签字或签章,及时公告相关信息[47] 决议提示与实施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中特别提示[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9] 决议撤销与规则解释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9] - 公司议事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2]
南凌科技(3009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