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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国力电子国力电子(SH:688103)2025-08-07 10: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应辞职或被解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会议召开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十日内召集主持[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通知[13] - 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董事等,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14] 董事委托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载明相关信息,且有委托限制原则[15][16] 会议形式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或非现场召开,非现场以特定方式计算出席人数[16][17] 表决方式 - 出席董事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传真表决[22]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择,拒不选视为弃权[2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记载会议相关信息[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