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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国力电子国力电子(SH:688103)2025-08-07 10:3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 股东信息告知 - 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1]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12] 关联人信息报送 - 董事、高管、持股 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1]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14] - 董事会秘书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披露定期报告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4] - 以董事会名义的临时报告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字[14] - 总经理有权审批经营事项公告先经总经理审核,再由董事长批准[14] - 子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需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审核批准后以董事会名义发布[15]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20] 重大事项立即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等情况需立即披露[22]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需立即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立即披露[2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39]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等时[40] 重大事件进展披露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41] 控股参股公司披露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42] 权益变动披露 - 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26] 保密义务 - 公司董高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8] 信息披露文件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报送、公告、置备和归档[30]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0] 违规追责 - 外部信息使用人违反规定公司将依法追责[61]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董事会将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