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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国力电子国力电子(SH:688103)2025-08-07 10:3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董高因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买卖时间限制 - 董高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不得买卖股票[1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高不得买卖股票[14] -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董高不得买卖股票[14] 信息申报与检查 - 新任董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6]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7] 减持规定 - 董高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计划[17]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8] 其他规定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1]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4]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