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与股份变动 - 2023年6月12日发行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4.8亿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国力转债”累计1.8万元转股,转股数量284股[4] - 2024年11月5日注销回购股份619,468股[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61.9184万元,由9,593.472万元变更为9,531.5536万元[4] - 公司股份总数由95,934,720股变更为95,315,536股[8] 公司章程修订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5] - 《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条款修订为9,531.5536万元[7] - 《公司章程》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及党组织设立条款[7] - 《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总经理[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股同权[12] - 股东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加剩余财产分配[12]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12]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可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6] 担保与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2/3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以上通过[29]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0] - 董事会的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59][60]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9][60]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59][60] - 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该年度可不现金分红或比例低于可分配利润的20%[60]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61] 其他 - 公司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共涉及21项制度[75][76]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5][76]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12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5][7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废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6]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6]
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