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药石科技(30072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药石科技药石科技(SZ:300725)2025-08-07 10:30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19,966.4658万元变更为19,973.0378万元[1] - 公司股份总数由19,966.4658万股变更为19,973.0378万股[3]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与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等[3] 公司治理结构与人员 - 公司章程定义的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40]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4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55][5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5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58] 公司重大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3] - 公司分立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6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