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2] - 证券事务部为内幕信息日常工作部门[2] 登记备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信息至少保存10年以上[11] - 公司应按制度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登记备案工作由证券事务部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11] - 公司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1]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并被告知义务责任[14] - 董事会秘书安排签《保密协议》并组织填登记表核实内容[14] - 内幕信息内部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5]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5]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不得对外泄露、交易等[17]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17] - 非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起受制度约束[17] - 知情人违规公司将处罚并索赔[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