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可由董事会、特定股东提出[8] 独立董事任期及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9] -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6] 其他规定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五年[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16]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由董事会解释[20]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通过后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