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3008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2] 内幕信息流转 - 公司及各子公司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14] - 子公司间流转需原持有公司负责人批准[14] 信息报告与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秘[15] - 董秘组织信息披露[15] 档案管理 - 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相关信息[18] - 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7] - 董秘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2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3] - 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9]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9]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6] - 知情人第一时间告知证券事务部内幕信息[21] - 证券事务部核实提交董秘审核并报备[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32]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不同事项档案分别记录[36] - 填报获取方式和所处阶段有多种[37] - 公司登记填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登记人姓名[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