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检查管理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检查一次[9] - 日常关联交易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由业务部门发起,财务部汇总初审[9] - 日常关联交易年度计划如需调整,财务部评估后交董事会办公室并履行审批程序[9]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15]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规定[19]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8]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8]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程序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国光股份(0027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