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8]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事宜,董秘办负责日常管理[6] 档案与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重大事项时除填档案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披露年报、中报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报备档案材料[13] - 年报、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4]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自查期间 - 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为自查期[14] - 重大事项自查期间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5] 其他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要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14] - 应督促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