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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蠡湖股份蠡湖股份(SZ:300694)2025-08-06 10: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0]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多项职责[12]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3]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5] - 年度审计有工作规程,文件在年报披露[17] - 会议评议内审报告,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7] - 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20]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2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3]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3]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5]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交董事会[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规则废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