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0009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通过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文件保存与解聘通知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解聘应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12] 选聘时间与监督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5] 信息披露与制度说明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18] - 制度若与法规抵触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