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000936)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规定 - 内部审计制度经2025年8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8] 审计底稿与报告 - 全部审计底稿应于审计事项终结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 - 审计终结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12] 审计流程与申诉 - 开展审计工作三日前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2] - 被审计对象对决定有异议可一周内向董事长申诉,董事长十五日内处理[12] 内控评价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4] 募集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6] 年度报告与处理 - 公司根据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处分等,内审人员违规依法追责或处分[23][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