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3003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4] - 公司财务部须在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传送至证券投资部备案[17] 担保管理 - 担保期间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1] - 在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一个月,财务部应向被担保企业发出催其还款通知单[25] 债务处理 - 人民法院受理被担保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财务部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若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立即报告董事会[2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相关决议和担保总额及占比[24][25] - 若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25] 责任与制度 - 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27]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