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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信源北信源(SZ:300352)2025-08-06 10: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等七项[9]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五项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11]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3] 其他规定 -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2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7] - 会议记录由证券投资部保存,保存期为十年[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