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3003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12]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2]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有重大错误或遗漏[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错误或遗漏[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差错处理与责任 - 公司有关人员确保财务报告真实,不得干扰审计[2] - 以前年度年报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专项鉴证[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内审部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5] - 出现重大差错被监管处罚,内审部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责[15] 责任追究原则与形式 - 实行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情节恶劣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16]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对责任人从轻等处罚[1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等[18]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9] 结果公示与参照执行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对外披露[20]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