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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北信源北信源(SZ:300352)2025-08-06 10:01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议案[4]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时需重新计算[9] 选举规则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9]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2]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14] 特殊情况处理 - 获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确定当选者[1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未达规定,进行第二轮选举[14] - 因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5]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1/2,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职并组织下一轮选举[15] 实施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特别说明并宣读实施细则内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