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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信源北信源(SZ:300352)2025-08-06 10: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3] 信息披露内容与要求 - 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4]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4]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发行相关文件[1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等[4]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等[6] - 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6]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9]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1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28] - 因前期财务报告差错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更正[29]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应立即披露[27]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6] - 证券投资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统一负责相关事务[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32] - 各部门、分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32]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1]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经审批后披露[31][32]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需审批的提交审批,审核通过后公开披露[32][33] - 信息发布需经证券投资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流程[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36] - 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非经授权董事、高管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向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通报相关内容[38]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4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42] - 证券投资部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44]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4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7]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事先公告[47] - 应及时内部报告、通报监管部门文件[48]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49]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回复、报告监管部门函件及问题[49] - 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53] - 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0]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4] - 当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出现,应立即披露[55]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6]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出现应及时披露[57] - 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9] - 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60]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机构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