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8)
董事会秘书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任职资格与限制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五种情形不得担任[5] 履职与协助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2]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5] 解聘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6] - 原任离职,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7] - 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人员应配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