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多样,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15]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7]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