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旭生物(68807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08)
安旭生物安旭生物(SH:688075)2025-08-06 0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丰富知识经验,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如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选举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15]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9][20] 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23]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十年[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会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履职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可报告[27]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股东[32]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