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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百隆东方百隆东方(SH:601339)2025-08-06 08:16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形[6] - 重大信息遗漏认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以上[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遵照相关规则执行[8]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需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由内部审计部门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由内部审计部门调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1] 责任追究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5] - 公司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责任[12]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2] - 证券部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 五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12] - 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3]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制度相关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14] - 制度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其负责制定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