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0]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不适宜情形1个月内解聘[9]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9]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9] 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至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董事会秘书履职 - 公司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6]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良好品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