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负责人一名[5,21] - 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4] 任期规定 - 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 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1]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经营班子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4] - 提前解聘总经理需召开临时董事会,并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一般每月月初召开一次[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辞职规定 - 总经理任职期间可提辞职,公司危难时不得辞职[26] - 总经理辞职应提前十五天递交报告并写明原因[26] - 总经理辞职须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批准前继续履职[26] - 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报告,经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27] 细则说明 - 细则内容与国家法律不一致按国家规定办理,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30]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