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获批发行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9956.90万元[6]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5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 股权结构 - 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179.9814万股,持股比例43.3333%[19] - 杨卫新持股13639.9752万股,持股比例24.4444%[19] - 杨卫国持股7440.0372万股,持股比例13.3334%[19] - 三牛有限公司持股9300.0186万股,持股比例16.6667%[19] 股份相关规定 - 2010年9月增资扩股后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0万股[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99569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人员请求诉讼[3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4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7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当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6] 其他规定 - 公司通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