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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科技(30136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联动科技联动科技(SZ:301369)2025-08-05 1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者不得担任[7][11]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5] - 在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应占多数[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有内容要求[21][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审议[2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可多种方式履职,现场检查异常应报告[3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董事会等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载明意见并签字确认[31] - 保证知情权,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不充分两名以上可要求延期[32] - 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32] - 行使职权时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2]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4] 独立董事报告与沟通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含履职情况[38] - 公司定期通报运营情况,重大复杂事项听取意见并反馈[3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和资料,不完整时两名以上可要求延期[39]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6] - 细则与法规不一致按规定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