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对象要求 - 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被担保法人需与公司有业务关系且偿债和资信状况良好[6][7] 担保审批流程 - 财务部门审查申请担保单位资信,提出评估报告,经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有特殊表决规则[12] 需股东会批准的担保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14]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6] - 担保合同应确定被保证人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24] - 公司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21]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及财产管理[23] - 经办责任人要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报告[23] - 财务部门对被担保单位和项目采取多种监测方式[25] - 被担保单位债务到期未履行,财务部门2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25]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5]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5]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含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33] - 公司应建立健全对外担保控制监督检查制度[28]
联动科技(30136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