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600499)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5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下设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联络等工作[6] 工作规则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14] - 临时会议2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召开[14] - 会议通知不迟于会前3日发出[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委托出席与记录保存 - 非独立董事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发表意见[15] - 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15]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5] 规程实施 - 2009年3月28日规程废止[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