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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京沪高铁京沪高铁(SH:601816)2025-08-05 10:3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将由2024年6月修订版更新为2025年8月修订版[3][6][8][10][11][13][14][15][16][19][21][22][23][24][25][26][27][28][29][32][33][34][37][38][39][40][42][43][44][45][46][47][49][50][51][54][55][57][58][59][61][62][63][64]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10,648.4611万元,拟修订为48,925,679,370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10648.461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37] - 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四名,职工代表监事三名[4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5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8][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54]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拟改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5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1]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