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经批复同意注册,6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6.1255万股[2] - 公司股份总数为8910.362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4] 财务资助与股份收购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持股比例限制[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分配、行使表决权等[8]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8]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文件,符合规定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多类事项[14][15]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额低于1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9][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股东大会决议 - 公司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资产总金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相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和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1/3,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4] - 董事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事项[35] - 审议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3名以上,其中独立董事2名[3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0] -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会计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42]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9] 其他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3]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52]
天润科技(43056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