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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长方集团长方集团(SZ:300301)2025-08-04 12: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一致[5]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董,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批准产生[6] 审计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督导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审计部在年审前提交年度审计安排及材料[12]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前了解报表编制情况[12] - 对审计后年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3] - 改聘事务所需全面了解评价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开股东会审议[13]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季度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8] - 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18] - 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推举独董主持[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9] - 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列席[19]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0] 其他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