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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8月)
长方集团长方集团(SZ:300301)2025-08-04 12:30

董事相关 - 任职期间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5 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7] - 一次董事会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3] - 连续 12 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3] - 发现公司经营重大问题或董事会违规决议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9] 董事会审议 - 审议财务资助事项需关注被资助方及合规性[20] - 审议高风险事项需关注风险控制[16]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需关注合理性和必要性[16] - 审议定期报告需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7]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确保董事会正常工作[21] - 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并及时告知执行情况[22] 独立董事 - 应独立公正履职,影响独立性时应回避或辞任[24]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事项基本情况[24] - 积极参加并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高级管理人员 - 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得擅自变更[29] - 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9] - 预计经营业绩大幅变动及时报告[30] - 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0] 其他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30] - 买卖本公司股票应知悉禁止行为规定[33] - 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公开前有效[34] - 行为准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