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长方(3003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8月)
长方集团长方集团(SZ:300301)2025-08-04 12:3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1] - 公司上市1年内及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股票买卖限制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董事及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5] - 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7] - 5种时点或期间内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5] - 新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5]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开[17]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处分或交监管处罚[20] - 受监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可要求引咎辞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