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鑫科技(837092) - 累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 - 累积投票制度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选董事应推行累积投票制[5] 董事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9]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11] 选举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2/3,缺额下次股东会补选[1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2/3,进行第二轮选举[11] - 第二轮仍未达标,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1]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当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