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鑫科技(8370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定期会提前5天、不定期会提前3天通知,全票同意可不限[6]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制作记录并签字确认[7][8][9]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股东会通过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