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鑫科技(8370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任职[11][12] - 过往履职不佳提名人需披露情况[14]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提名[14]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4]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1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8][21]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19] 工作时间与报告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27]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审查,无异议可选举[28][29] - 选举通过后2日内向北交所报送文件[29]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0]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披露[30] - 不符合规定应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3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60日内补选[30][31]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北交所对未尽勤勉义务行为提醒教育[3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提议解除[32] - 相关主体违规,北交所可采取措施[33] 其他 - 主要股东定义[3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5] - 制度2025年8月4日生效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