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鑫科技(8370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任职与转让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特定情形人员不得任职,任职中出现将被解任[8][9]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自通知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收报告时生效[9]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完成文件移交[12] 人员补选与追责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离职人员涉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12]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7] 制度审议 - 本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