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8368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会决定[7]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开展评价并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9] 保存期限与任期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12]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2] 费用与调整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6] 改聘要求 - 改聘应具合理性,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2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信息披露 - 要求披露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6] - 变更事务所时披露前任情况、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6] 选聘拒绝情况 - 事务所分包或转包、审计报告质量问题、人员时间安排影响年报披露,情节严重不再选聘[17][18] 制度说明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