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7] - 未达上述标准,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决定[8] - 以“购买或出售资产”形式对外投资,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对外投资管理架构 -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自在权限范围内决策[11]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管理[11] - 董事会应成立对外投资项目组,负责可行性研究与评估[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评估并监督执行进展[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领导的审计部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12]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相关工作[12] 对外投资操作规范 - 短期有价证券购入当日需记入公司名下[16] - 财务部定期核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及时入账利息、股利[16] - 达到标准的股权类投资项目需聘请事务所审计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16] - 股权以外资产投资项目需聘请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16] - 对外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投资预算调整需按审批权限提交审议批准[16]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需制定决策程序,投资规模依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审批权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7] - 委托理财需选合格机构,签订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9] 对外投资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对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报[22] - 公司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2] 对外投资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配合,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公告披露[24][26][26]
迪普科技(30076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