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议案[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5] 担保与重大资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名且需经董事会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13]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9]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若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审议[1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2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2]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5]
迪普科技(30076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