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及聘请更换情况[1] - 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及财务报告真实性[1] -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1] 审计委员会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审计报告等同时报送[12] - 针对发现问题可采取对财务报告提意见等措施[17] 审计委员会其他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15] - 主任职责包括召集主持会议等[16] - 会议通知提前5天(定期)或3天(临时)[23] - 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与会委员表决同意[2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十年[24] - 委员对公司事宜负有保密义务[24]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