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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神力股份神力股份(SH:603819)2025-08-04 10: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总经理批准实施[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 - 300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 - 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14]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5] 交易审计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6个月;为其他资产,聘请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15] - 交易按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除审计或评估外,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及特殊交易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6] 日常关联交易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管理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16]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依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则提交股东会[16]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数量众多,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17]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7] 股东会表决及其他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7] - 公司应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等原则,履行信息披露规定[1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