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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神力股份神力股份(SH:603819)2025-08-04 10:16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5]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审计督查本部每年对各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作为考核重要依据[13] 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财务资助事项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信息提交要求 - 子公司应在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决议[22] - 子公司应在月度、季度、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总结[22] 子公司经营要求 - 子公司经济活动应符合公司经营总体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要求[27] - 子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须与公司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平衡[27] - 子公司经营活动等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27] 关联交易与报告 - 公司与子公司间关联交易业务按《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27] - 子公司涉及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应及时收集资料并履行报告制度[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2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