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随时召开[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十年[17]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0] 其他规定 - “近亲属”有明确界定[2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董事会审议议案[23] - 会议记录及决议说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情况[24] - 闭会期间委员可跟踪履职情况,各部门配合提供资料[26]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多种相关资料[27][31] - 委员可质询董事、高管,后者应及时回应[28] - 委员评估董事、高管业绩指标和薪酬方案[28]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30]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0]